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将充电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设计规程,办公类建筑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不低于20%;居住类建筑100%;其他类公共建筑不低于15%。按照今年4月审议通过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四纵四横”城际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将充电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设计规程,办公类建筑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不低于20%;居住类建筑100%;其他类公共建筑不低于15%。按照今年4月审议通过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四纵四横”城际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
智能电网 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