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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由于只覆盖发电行业,而且配额基本按照历史排放量核定,实际只起到约束增量作用。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3.1亿吨二氧化碳,成交额约68亿元,碳交易市场减排效果极其有限。

要闻     2020-05-27 15:50:00         中国能源网

2011年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由于只覆盖发电行业,而且配额基本按照历史排放量核定,实际只起到约束增量作用。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3.1亿吨二氧化碳,成交额约68亿元,碳交易市场减排效果极其有限。

  2011年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由于只覆盖发电行业,而且配额基本按照历史排放量核定,实际只起到约束增量作用。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3.1亿吨二氧化碳,成交额约68亿元,碳交易市场减排效果极其有限。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的税,与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完全不同,碳税采用公平义务原则,不论排放多少,都必须征收,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目的,是对化石燃料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我国曾做出承诺,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从目前来看,实现承诺还面临较大压力,需要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进一步加快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

  建议以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并可对采用低碳技术节能减排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结合目前国情,建议碳税可先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待进一步厘定碳足迹和强度后,可在消费环节进行征收。参考国际碳市场价格,考虑我国国情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建议对每吨二氧化碳征收50-150元的碳税。

  我国目前正在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可以安排适当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可参与碳市场的交易,不重复交易和计征,过渡期结束,立即实施按照碳排放当量计征的碳税制度,废除碳交易市场或大幅降低交易价格,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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