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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     2020-01-22 00:00:00         南方电网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67335

1.3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1.10项目是否限价:是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描述:聘请中介机构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对长期股权投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审核,对资产进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并综合考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后出具测试报告。

2.2采购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文件

(电子文件)

工本费(元)

工期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0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

1-1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

15

15

100

30天

1

注:本次采购设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的,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

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

供应商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供应商必须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

2

供应商近三年(2016-2019年)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案例,并提供相应案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资产评估报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

3

供应商在海南设有办事机构或常驻人员,应提供(办事机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常驻人员)人员名单及缴纳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持有海南联网二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测试项目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01221200分00秒至2020020216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采购文件。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10898-65208522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出售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按标包出售,每个标包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见“2.采购范围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一旦发售,工本费不予退还。

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①网上支付(此支付方式无需等待人工审核,建议优先采用)

供应商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提交订单时选择网上支付方式,通过网上支付交纳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电子商务系统网银支付升级期间,各供应商若无法使用企业网银支付交纳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请通过个人网银支付。

②电汇或转账方式

供应商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供应商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或转账时附言:供应商全称+采购编号后五位+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供应商账户转出的,须在电汇或转账时附言:采购编号后五位+工本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转入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账号:265028906206

行号:104641003019

3)请供应商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

4)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发票领取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2001221200分00秒,递交截止时间:2020020709时00分00秒。

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5.2 参加现场谈判会议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5.3 现场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1)谈判开始时间:2020020709时00分00秒。

2)谈判地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裙楼410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 号)。

5.4采购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7.采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

2)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

联系人:孙工

电话:400810010020898-65208644(法定节假日除外)

8.监督和投诉

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①投诉书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②无效投诉情形: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超过投诉时效的;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2)投诉举报渠道

①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采购业务质疑、异议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71199

联系电话:4008100100转2、0898-65208644

联系邮箱:wlfwzxzbk@163.com

联系人:孙工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商务系统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wlfwzxzbk@163.com)提交。

②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采购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3)其他要求

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或者不是从响应文件中企业基本信息中的邮箱发出的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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