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 2019-12-06 00:00:00 南方电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110千伏振兴输变电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00022000000643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110千伏振兴输变电工程施工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市发改函〔2019〕30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2.2建设规模:
(一)110kV振兴变电站工程
新建63MVA主变压器2台,每台主变10kV侧安装3组5010kvar并联电容器组。新建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30回。
主变采用三相双卷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户外布置。110kV电气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户内布置。10kV电气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配电装置采用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柜户内布置,并联电容器户内布置。
全站总用地面积0.7250公顷,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0.3071公顷。全站总建筑面积2778.20平方米。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2778.20平方米。
(二)110kV振兴站双T接秋洋线、秋沙线送电线路工程(架空部分)
1、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0.117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113km;因电缆终端位于山坡,需考虑降方800立方。导线采用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双回路段采用2根36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采用2根JLB40-80型铝包钢绞线。
2、本工程需更换110kV秋太线G6至本期新建双回T接塔导、地线,长度2×0.155km。调整110kV秋太线G4-N3档导地线弧垂2×0.492km。原有导线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1根JLB40-80型铝包钢绞线,更换另一根地线为48芯OPGW光缆至洋纳站,长度0.37km;更换后导线采用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1根采用JLB40-80型铝包钢绞线。
3、更换110kV秋沙线#23至本期新建双回终端塔导地线,长度0.081km。调整110kV秋沙线#22-N4档导地线弧垂0.557km。原有导线型号为LGJ-240/30;一根地线LGJX-70/40,一根地线为OPGW-12;更换后导线型号JL/LB20A-240/30,地线型号JLB40-80。
(三)110kV振兴站双T接秋洋线、秋沙线送电线路工程(电缆部分)
本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2×3.555km,其中新建电缆综合沟(3回110kV与24回10kV)0.659km (拟由政府修建,本工程只考虑电气部分);综合顶管(3回110kV与24回10kV)0.078km;三回顶管0.134km;三回埋管约0.856km;110kV三回电缆沟约1.554km;110kV三回电缆桥架0.144km;电缆进站及上塔长度0.1km。进站110kV单回电缆沟0.045km。
电缆截面采用1200mm2,电缆型号推荐采用具有阻燃和防白蚁功能的YJLW03-Z-110-1×1200mm2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四)配套通信工程
(1)本工程将秋长至太阳城36芯光缆由秋洋线#25塔解口进振兴站。由电缆终端塔至秋洋线新建T 接塔新建2 根OPGW架空光缆,新建光缆长度为2×0.117km。秋洋线新建T接塔至秋洋线#25塔新建1根OPGW架空光缆,新建光缆长度为1×0.37km,均为G.652D光纤。
(2)本工程从振兴站沿新建线路电缆沟新建2根36芯管道光缆至线路电缆终端塔。新建管道光缆长度为2×3.555km,均为G.652D光纤。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2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标段1 | 惠州110千伏振兴输变电工程施工 | 1 | 10324.6 | 3555.42 | 500 | 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17时至2019年1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受理确认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未完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的单位,请先登录中国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办理登记注册(具体见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注册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前款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标段售价见“2.6标的物清单”。
(2) 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电汇、网上支付
(a)电汇相关事项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020-85120177
(b)网上支付相关事项
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31116993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6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8时45分00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
邮编:510623 | 邮编:510630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赖工 |
电话:0752-8852636 | 电话:020-85124330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 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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