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 2019-12-03 00:00:00 南方电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220千伏高联输变电工程(二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62801) 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行审[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
※变电部分:
1、清远220千伏高联变电站工程 :180MVA主变压器2组;220kV出线3回,110kV出线5回,10kV出线20回;每组主变低压侧安装1组低压电容无功补偿装置、2组电抗补偿装置。终期180MVA主变压器3组;220kV出线6回,110kV出线12回,10kV出线30回;主变低压侧共安装10组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2、110kV寨南站扩建110kV间隔:在110kV寨南站预留备用间隔位置上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并根据线路要求调整相应的出线间隔。
3、500kV贤令山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联站220kV线路保护改造,每回均配置配置双套集成光口方式分相距离保护的电流差动保护。
4、220kV保城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联站220kV线路保护改造,每回均配置配置双套集成光口方式分相距离保护的电流差动保护。
5、110kV明珠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联站110kV线路保护升级改造为与对侧智能站相匹配保护版本,更换110kV备自投。
6、110kV连南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联站110kV线路保护升级改造为与对侧智能站相匹配保护版本,更换110kV备自投。
7、110kV黄牛滩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联站110kV线路保护升级改造为与对侧智能站相匹配保护版本。
8、110kV贵龙站保护改造工程:本期至高联站110kV线路保护升级改造为与对侧智能站相匹配保护版本,更换110kV备自投。
9、220kV高联站巡维中心工程:建筑面积1520m2,地上4层,框架结构。
※架空线路部分:
1、220kV高联至贤令山乙线路工程:由 220kV 高联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至山安乙线68#,通过山安乙线与山螺甲线改接,利用原山螺甲线进入贤令山站,形成高联至贤令山乙线。1、从220kV 高联站至山安乙线68#,新建架空线路段共20.118km,其中高联站~B7段新建双回路挂单边线路 2.035km,B8~山安乙线68#新建单回路17.793km,山安乙61#改接到山螺甲 61#新建单回线0.290km,B7~B8 段单回旧线路松紧线 1.605km。导线截面拟采用 1×630mm²。 2、改接山安乙线,由山螺甲线 62#~B58 新建单回架空线路 0.738km,山安乙 75#~76#更换导线0.320km,B58~山安乙 57#旧线路松紧线 0.582km,拆除单回架空线路1.323km。导线截面拟采用 1×630mm²。
2、解口220kV山保线接入高联站线路工程:将220kV山保线解口接入高联站,形成高联站至保城站、贤令山站各一回线路。新建220kV 高联站至220kV 山保线解口点山保线109#塔线路长度4.662km,其中双回路单侧挂线长度2.468km,单回线路长度 2.194km,单回路旧线松紧线 1.031km;新建220kV 高联站至山保线解口点96#塔双回路单侧挂线长度 2.262km。本工程新建段导线均采用 JL/G1A800/55 型钢芯铝绞线,双回路段地线采用2根OPGW-100-48-2-3 型光纤复合地线,单回路段地线采用1根 OPGW-100-48-2-3 型光纤复合地线和1根JLB27-100型铝包钢绞线。共建设新塔20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8基,双回路直线塔7基,单回路耐张塔3基,单回路直线塔2基。本工程需拆除220kV山保线96#~108#段导地线长约2.242km,拆除220kV山保线97#、102#、103#、104#、105#、106#、107#及 108#共 8 基单回路铁塔。
3、110kV高联至寨南线路工程:(1) 110kV 高联至寨南线路工程:利用高联至连南线路双回路塔单边挂线 2.6km(材料量计列在 D 线);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单侧挂线 3.132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 8.654km,其中单回 0.051km 利用寨明线双回路旧塔挂线。共新立杆塔 36 基,其中双回路直线塔4基,双回路耐张塔7基,单回直线塔17基,单回耐张塔8基。(2) 本工程需拆除寨明线26#~架构 JFZ 段导地线长 0.051km。新建寨明线 26#~架构 J1FZ段导地线长 0.051km,导线型号 1×JL/LB20A-300/4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3) 本工程新建导线采用 1×JL/LB20A-300/4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 1 根采用 JLB27-10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 OPGW-24 光缆。寨明线 26#~架构段调整间隔采用 1×JL/LB20A-300/4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4、解口110kV贵黄线接入高联站线路工程:(1) 新建双回线路共 2×10.908km,新建单回线路 0.131km。共新立杆塔30基,其中单回直线塔 17 基,单回耐张塔 13 基。(2) 本工程需拆除贵黄线 2#~3#段部分导、地线长 0.14km,线材约 0.611 吨。(3) 本工程 G30~贵黄 5#塔段为旧线路松紧线,松紧线长度约为 0.963km。(4) 本工程新建导线采用 1×JL/LB20A-300/40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24B1-100[89.00;76.2]光缆, 高联站架构侧采用两根 JLB27-100 铝包钢绞线作为分流线。
5、解口110kV明南线接入高联站线路工程:从220kV高联站至已建110kV明南线解口入高联站线路解口点,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段共2×5.422km,共分为两段,一段由220kV 高联站~1D10~110kV明南线14#塔,新建线路长2.603km,二段由220kV 高联站~2D10~110kV明南线10#塔,新建线路长2.819km。;拆除110kV明南线#12~#13 段单回路旧线0.1km。导线截面拟采用1×300mm²。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通信部分:
1、通信设备部分:①光设备配置:220kV高联变电站: A网:中兴S385 SDH设备1套, B网:华为0SN3500 SDH设备1套,智能型PCM 设备1套。②数据网络设备配置:220kV高联变电站:调度数据网A平面:接入层路由器1台、24口接入交换机1台;调度数据网B平面:汇聚层路由器1台、24口接入交换机1台,综合数据网:接入层交换机1台。③其余设备配置:220kV高联变电站:通信开关电源2套(交流配电柜1台、双直流配电柜2台、5*50A通信 高频开关电源2台、800Ah蓄电池组2套(含电池架)),通信电源监控设备系统1套;录音系统1套及配线设备。
2、220kV高联至贤令山乙线路配套OPGW光缆工程:解口保城站至贤令山站220kV线路(甲线)的1条OPGW光缆接入高联站,沿高联站至解口点新建线路建设2条48芯OPGW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高联站至保城站、贤令山站的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保城站侧4.813km、贤令山站侧2.262km。另外,随解口新建220kV线路段的备用线路(保城站侧)预架设1条48芯OPGW光缆,预架设光缆路径长度约2.469km;随解口新建220kV线路段的备用线路(贤令山站侧)预架设1条48芯OPGW光缆,预架设光缆路径长度约2.014km。
3、解口220kV山保线接入高联站配套OPGW光缆工程:沿高联站至贤令山站220kV新建线路段(乙线)建设1条48芯OPGW光缆,并在线路改接处与原山螺甲线现有的24芯OPGW光缆T接,形成高联站至贤令山站、黄牛滩站的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21.433km。另外,随新建220kV线路段的备用线路预架设1条48芯OPGW光缆,预架设光缆路径长度2.035km,均为G.652D光纤。另外因山安线与山螺甲线改接,需更换山螺甲线69#~62# 48芯OPGW光缆长约2.422km,更换山安线#59~#61 24芯OPGW光缆长约0.738km。
4、110kV高联至寨南线路配套OPGW光缆工程:沿高联站至寨南站110kV输电线路建设1条48芯OPGW光缆,形成高联站至寨南站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14.386km。
5、解口110kV贵黄线接入高联站配套OPGW光缆工程:解口贵龙站至黄牛滩站110kV线路的1条OPGW光缆接入高联站,并将该光缆黄牛滩站侧改接入黄牛滩站,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高联站至贵龙站、黄牛滩站的各1条光缆路由,沿高联站至解口点新建线路建设2条24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贵龙站侧11.2km、黄牛滩站侧11.041km;沿黄牛滩站至光缆改接点旧线路建设1条24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1.334km。将原山螺乙#79~电贵4#段的12芯ADSS光缆迁改至原山螺乙#79~山螺甲#79,并在山螺甲#79与至黄牛滩的48芯(剩余12芯)ADSS光缆接通,形成黄牛滩站至贤令山站1条光缆路由。
6、解口110kV明南线入高联站线路配套OPGW光缆工程:解口明珠站至连南站110kV线路的1条OPGW光缆接入高联站,沿高联站至解口点新建线路建设2条24芯OPGW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高联站至明珠站、连南站的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明珠站侧2.821km、连南站侧2.603km。另外,随解口新建110kV线路段的备用线路(明珠站侧)预架设1条24芯OPGW光缆,预架设光缆路径长度约2.821km。
7、220kV高联站至连南局管道光缆工程:沿高联站至连南局建设1条48芯管道光缆作为应急通信光缆,形成高联站至连南局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31.5km。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4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3月25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清远220千伏高联输变电工程(二期)施工 | 22867 | 8008.52 | 500 | 2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的专业、等级应与项目特征对应)。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增加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1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6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电汇、网上支付
(a)电汇相关事项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020-85120177
(b)网上支付相关事项
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31116993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3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8时45分00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
邮编:510623 | 邮编:510630 |
联系人:邓工 | 联系人:赖工 |
电话:0763-3468305 | 电话:020-85124330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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