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 2019-11-12 00:00:00 南方电网
东莞供电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条件
东莞供电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予以公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莞供电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62万元。
近年来在全省抗击台风等突发事件时,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及调遣指令,我局常作为支援单位向受灾严重的兄弟单位提供援助,组织应急队伍及装备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前集结待命,准备抢修。一旦因后续灾情不严重、抢修任务取消,应急队伍及装备提前预置所产生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没有相应的项目支撑解决。本项目主要解决突发事件前期应急队伍及应急装备准备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应对突发事件对外支援期间,应急外协队伍及装备的集结待命、值班值守、灾情勘查、抢修准备等,支付标准可参照《广东省电力行业电网应急预置费用标准》(广东电行[2019]20号)。
3. 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3.1供应商:
邀请标的[标包] | 供应商名称 |
东莞供电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项目[东莞供电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项目] |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 |
3.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2019年我局对外支援配网大型抢修单位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我局已与该中标单位签订《东莞供电局10~20kV配网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B2类项目)(对外支援配网大型抢修)施工框架合同)》,本项目需与东莞市输电变工程公司约定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内容与标准,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2019版)中10.7.1.3条款(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且未达到规定招标的规模,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序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的[标包] |
1 |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 |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为南方电网公司备案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资质,是东莞地区成立最早、资质最高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近年来,参与了“威马逊”、“天鸽”、“山竹”等台风配网支援抢修工作,有丰富的配网支援抢修组织和实施经验。 | 东莞供电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项目 |
4.发布公示的媒介:
中国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7日。
5.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大道239号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 编:523000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梁工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5920259680电 话:0757-82576483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异议
1.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B 塔21 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1.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1.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1.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1.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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