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 2019-10-16 00:00:00 南方电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0006200000058218)
我公司拟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 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属于框架二类项目,该项目划分三个标包,每个标包各选取一个停车租赁公司负责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本部、综合服务中心、新闻中心、电网规划中心、信息中心、管科院、新闻中心、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机巡中心、共享中心、审计中心、法律中心、社保中心等业务支撑机构及调度控制中心、电科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中心、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
采购品类情况说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 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属于框架二类项目。该项目划分3个标包,每个标包各选取一个停车租赁公司负责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由于公司周边停车位资源严重紧缺,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且停车位选择应具备就近、便利等要素,经过对公司本部周边停车位资源进行实地调查,东风广场、东峻广场、东山雅筑等物业的停车位只优先考虑业主车辆停放,不参与对外招标,在有剩余车位的情况下仅作临停。公司附近只有广州市公用事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停车场(简称东方)、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金虹物业管理分公司(简称金虹)、广州市宜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宜乐)3家停车场对外招租。以上3个停车场共有停车位 951个,可提供对外招租的车位约 738个。
序号 | 标的 | 停车场简称 | 车位数量 | 目前可提供车位 |
1 | 标包一 | 东方停车场 | 488 | 476 |
2 | 标包二 | 金虹停车场 | 408 | 243 |
3 | 标包三 | 宜乐物业 | 55 | 19 |
合计 | 951 | 738 |
目前,公司本部及有关中心机构需要租赁车位超过1000个,车位需求量大,且需长期租用,拟向东方、金虹、宜乐3个单位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用停车位,优先用于满足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需要,招标适用范围内的中心机构可与中标单位签约,不足部分按规定另行采购。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2.采购范围及清单: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 | 2110 | / | 01 | 标包一 | 65.4% | 1380 | / | 否 |
02 | 标包二 | 32.23% | 680 | / | 否 | ||||
03 | 标包三 | 2.37% | 50 | / | 否 |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 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1)由于公司周边停车位资源严重紧缺,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鉴于停车位选择应具备就近、便利等要素,停车位租赁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咨询,附近的东风广场、东峻广场、东山雅筑等的停车位不对外招租,在有空车位的情况下只可作临停。公司车位需求量大,且需要长期租用,公司办公区域周边只有广州市公用事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停车场、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金虹物业管理分公司、广州市宜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停车场对外招租。单独一个停车场招租车位数量不能完全满足公司车辆停放需求,只有三个停车场招租车位合起来才基本满足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调度中心等单位停车需求,因此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包,拟将广州市公用事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停车场作为本项目标包一唯一供应商、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金虹物业管理分公司作为本项目标包二唯一供应商、广州市宜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标包三唯一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10.7.1.1条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10.7.1.7条款“采购和租赁特定不动产的”的规定。
2.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市公用事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停车场 | 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在三个停车场都来参与投标的条件下,才基本满足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停车需求。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标包一] |
2 |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金虹物业管理分公司 | 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在三个停车场都来参与投标的条件下,才基本满足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停车需求。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标包二] |
3 | 广州市宜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在三个停车场都来参与投标的条件下,才基本满足公司本部及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停车需求。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标包三] |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制造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谈判的,取消其谈判资格。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停车场资产必须归出租方所有或出租方必须具备停车场合法的对外出租资格(须提供相关合法使用证明)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 | |
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示仅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10月21日17:00时前,以书面(须盖单位公章,可以发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递交至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四、业务咨询方式
(1)采购人联系地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20-85126078
(2)采购代理及电商系统: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熊工联系电话:020-85127570
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费收取联系人:梁工,020-85120177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异议
5.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5.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5.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5.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采购代理: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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