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6月)》。处理结果显示,飞洲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的10kV电力电缆经抽检发现质量不合格,暂停电缆中标资格2个月。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飞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12日,注册资本为205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塑料制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照明灯具、电工器材、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动自行车、金属制品、服装、家用电力器具、搪瓷卫生洁具制造、销售;建材销售;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根据通报显示,飞洲集团有限公司供山东烟台公司10kV电力电缆抽检发现一般质量问题。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国网物资部关于解释说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物资质监〔2019〕13号)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2019年6月12日-2019年8月11日暂停电缆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