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 2019-06-14 00:00:00 南方电网
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SQ2019-XM06)
本招标项目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利用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3005.76千瓦(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详见附表1:招标项目情况。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附表1. 招标项目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区 | 装机容量KW | 结构条件 | 备注 |
1 | 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 广东省珠海市 | 3005.76 | 彩钢瓦屋面 | |
总计 | 3005.76 |
(二)招标范围:
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完成除太阳能光伏组件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屋顶抗台风加固处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36万元。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或光伏项目设计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或设计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h)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i)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报名再获取的方式。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7日起-2019年06月24日止;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7日9:00起,2019年06月24日16:30止。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登陆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按要求办妥注册手续。注:有关国e平台操作疑问咨询请联系国e平台客服/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有关国e平台操作疑问可咨询:叶韵诗:yeyunshi@ebidding.com(电话:020-37860669)、叶海恋:yehailian@ebidding.com(电话:020-37860671)、李冰:lb@ebidding.com(电话:020-37860665))。
(2)投标报名: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于国e平台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③完成有关报名文件的编制((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④上传前述电子文件至国e平台(注意: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同时快递纸质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纸质文件的,报名无效)—⑤自行检查是否能正常下载并打开阅读。完成报名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确认”状态。
(3)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的通知,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报名时所登记联系方式的准确并及时查阅有关通知。
(4)接招标代理通知或报名待状态更新为“通过”后,登录国e平台完成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注意:本次招标仅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6月17日9:00起,至2019年06月28日16:30止,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具体步骤:①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③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3、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9日09时00分
2、递交方式:2019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3、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9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平台上发布。法定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国e招标采购平台为准。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龙宇亨(020-37860637)、姜艳艳(020-37860639)、赵令喜(020-37860621)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86号官村大厦3楼
电话:0756-3335885
联系人:周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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