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 2018-08-03 09:21:26 世纪新能源网
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今年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再次下调1.75分,其他各类用户电价保持不变,仍将执行现行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和《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北京市政府同意,本市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自2018年5月1日起以现行标准为基础每千瓦时下调1.48分; 2018年7月1日起,在上述调后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下调0.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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