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00:00:00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库区复建道路(雅江段)2018-2020年维护中标候选人公示
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库区复建道路(雅江段)2018-2020年维护中标候选人公示
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库区复建道路(雅江段)2018-2020年维护(合同编号:YLLHK-LHA-2018005、项目编号:0023-18ZB0095)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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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示事项 |
四川鑫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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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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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报价(元) |
¥7,569,188.89 |
¥14,800,000.00 |
¥15,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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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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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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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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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事项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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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669580078C |
913300001429139804 |
9163000022658124XK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18年8月2日至 2018年8月5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唐浩
联系电话: 028-82907949
邮箱:tanghao@ylhd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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