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西宁特钢(600117,SH)宣布终止出售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35%股权,随后便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3月19日晚,西宁特钢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西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与公司出售江仓能源股权事项不存在关联性,不互为前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西钢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推进不产生任何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原本拟出售的江仓能源成立于2004年,从事煤矿开采和洗选业,由西宁特钢与兰州中煤、肥城矿业共同投资组建。其中,西宁特钢为江仓能源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35%,兰州中煤、肥城矿业占比均为32.5%。
值得注意的是,江仓能源自2006年进入正式生产期后,除了2015年净利为亏损状态,其余年度均为盈利。2014年~2016年,江仓能源实现净利润分别为832万元、-3491万元、751.07万元。在去年上半年,江仓能源净利润达到1644.5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和部分投资者均对西宁特钢此次“卖子”和西钢集团混改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质疑。
西宁特钢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两件事不存在关联性,不互为前提,是彼此独立的两个事件。
记者查询发现,1月份西宁特钢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并且该重大事项涉及西钢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可能导致西宁特钢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具体来看,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方大集团)拟受让西钢集团相关股东所持有的西钢集团部分股权,同时择机对西钢集团进行增资。
2017年,江西方大集团业绩较亮眼。据人民网此前报道,江西方大集团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560亿元,利税总额135.45亿元,其中净利润100.3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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