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 2018-02-20 10:05:00 世纪新能源网
一、工作概述 为认真贯彻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青海省委“四个转变”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海西州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优势,加速已批量制造且在市场上处于技术领先水平的光伏产品市场应用推广,促进整体产业水平提升和发电成本下降,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有关文件要求,在德令哈市建设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本基地建设容量为500MW。 (一)工作依据 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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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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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容量(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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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平台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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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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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基地西部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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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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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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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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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基地中部偏西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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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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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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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基地中部偏东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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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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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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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基地东部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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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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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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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西出口光伏基地东部偏南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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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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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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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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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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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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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的函(德政函﹝2017﹞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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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地土地按照划拨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基地光伏阵列站用土地类型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产权清晰,不涉及基本农田。用地费标准为:基地用地涉及的土地成本费用有征地补偿费(1815元/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征地补偿费的百分之五十,即907.5元/亩),草原植被恢复费3690元/亩,平均256.5元/亩/年,按25年计算。
(2)基地涉及的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范围。
(3)基地场址不占用基本农田,本期规划占地15000亩,地类为国有农用地中的天然牧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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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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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的函(德政函﹝2017﹞98号)
青海银行关于支持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先进光伏“领跑者”应用基地建设提供金融保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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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消纳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发电量,保障基地项目达到不低于1500小时的国家最低要求。
(2)竞价入门门槛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
(3)其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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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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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海西州德令哈市“领跑者”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建设及电力消纳保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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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1500小时)以上,结合省内750千伏输电通道能力提升情况,项目应于2018年底建成并网。
(2)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承诺按照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建设要求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并将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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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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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海西州“领跑者”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西政﹝2017﹞1号)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海西州德令哈光伏发电“领跑者”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承诺的函(德政函﹝2017﹞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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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政府承诺支持330kV以上电网设施、新能源基地配套设施(临水、临电、道路等)建设;德令哈市政府承诺建设水、电、气和道路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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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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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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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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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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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设备技术路线、组件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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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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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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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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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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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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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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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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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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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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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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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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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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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能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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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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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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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50亿元为0分,50亿元以上、不足100亿元为1分,100亿元以上、不足200亿元为3分,200亿元以上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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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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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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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亿元为0分,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为1分,20亿元以上、不足30亿元为2.5分,30亿元以上、不足40亿元为4分, 40亿元以上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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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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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水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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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并网光伏业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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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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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业绩400MW以下的为0分,2000MW以上的得满分。(按投资方股份比例计算的权益容量,企业在境外并网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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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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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产业先进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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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设备
技术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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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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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应用光伏组件转化率达到国家公布的“领跑者”指标的得3分。
在达到现行“领跑者”指标基础上每增加0.3个百分点加4分,直至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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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
能力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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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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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项内容:
1、投资企业具有4项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或者集成技术标准的得1分,具有8项及以上的得2分。
2、牵头承担光伏领域国家光伏研发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得1分。
3、获得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或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1项得1分,5项以上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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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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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方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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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申报的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及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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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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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项内容:
1、系统能力先进性(6分):系统效率值低于81%的项目得0分。其余参与竞争企业按系统效率从高到低排序计分,前10%(含)的项目得6分、10%至20%(含)得5分、20%至35%(含)得4分、35%至50%(含)得3分、50%至75%(含)得2分、最后25%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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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设计创新性(3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报的方案中对当地资源建设条件的充分有效利用、整体优化方案、电站创新建设水平等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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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经济合理性(6分):根据投资企业申报的光伏项目建设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分。以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方法参数与定额为基础,重点对投资构成和申报电价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恶意低价竞争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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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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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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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申报电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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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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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优选范围内的项目申报电价中,去除10%最高电价和10%最低电价后的平均值为18分,比此价格低1-5分钱/千瓦时的部分,每低1分钱加2分,比此价格低6分钱/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每低1分钱加1分,价格再低的均为满分,加至35分为止不再加分;比此价格高1-5分钱/千瓦时的部分,每高1分钱扣1分,比此价格高6分钱/千瓦时以上的部分,每高1分钱扣2分,直至0分为止。
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若响应竞争配置文件的申报电价中,出现申报最低价比次低电价低5分钱/千瓦时以上的,最低电价企业不得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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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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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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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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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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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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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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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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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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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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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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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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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企业报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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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4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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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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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组织统一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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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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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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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材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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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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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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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企业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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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至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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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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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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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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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水电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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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优选结果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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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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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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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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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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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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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企业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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