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月1日首度跌破1元/股,以0.97元/股报收后,*ST海润的股价又于2月2日、2月5日两个交易日两次跌停,分别报收于0.92元/股、0.87元/股。

或许是受此压力,2月5日当晚,*ST海润紧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以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一是表示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另一个则是公告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自2018年2月6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对此,业内人士议论纷纷,对*ST海润究竟是以此来拖延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的时间,还是公司确实存在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事项莫衷一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认为*ST海润此举意在拖延时间者据此认为,原本*ST海润低于1元/股的状态若保持至2月14日,则公司就必须对外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但是,*ST海润在2月5日晚间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成功的为公司拖延了时间。
他们认为,就在2月1日,*ST海润还在公告中表示,尽管“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战略投资者引入事项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为公司后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在2月5日的晚间公告中也继续体现。加上目前*ST海润杨怀进官司缠身、公司群龙无首等情况,虽然不会耽误其引入战略投资者,但还是会构成一定的阻碍。
在这种情况下,*ST海润匆匆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以停牌换时间的目的十分明确。
但认为确实存在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事项的人则对*ST海润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的存在抱有极大的肯定。
他们认为,一方面,*ST海润发布该公告后,就需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及时披露。这些行动是无法隐瞒和造假的,一旦这些工作没有进展,*ST海润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的“谎言”就会被轻易拆穿,结果就是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虽然目前*ST海润的情况会对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行为构成一定的阻碍,但目前的情况对于投资者来说,也确实是入主*ST海润“最好的时代”,加上如今市场上不少光伏企业存在的拆分上市的欲望,以及光伏行业中概股为追逐高估值不少都在筹备回归A股的情况,*ST海润在许多相关人士眼中,还是一块“香饽饽”。因此,*ST海润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难免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并由此,业界推测,*ST海润重大资产重组或实施战略投资者引入的方向,最大可能仍是来自于光伏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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