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通报,*ST佳电因虚增利润金额巨大遭到证监会顶格处罚。此后*ST佳电又陆续收到董秘、多名独董递交的辞呈,同时深交所就“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等问题向公司发去了问询函。此外,日前来自不同省份的七名小股东针对*ST佳电虚增高额利润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法院当场收下案件材料。

前期,*ST佳电独董胡凤滨在董事会表决中,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再次触发回购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应对股份》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弃权,原因为“享有业绩承诺补偿的股东如何准确界定,尚需进一步研究,故弃权表决。”
紧接着,在今年1月5日董事会陆续收到独董贾绍华、胡凤滨、孙传尧提交的辞职报告,三人还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情况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几乎同一时间,董事会收到董秘王红霞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红霞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仍担任证券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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