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因盗窃他人家中装修用的电线,黄某某被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
据悉,2017年11月,黄某某先后两次盗窃他人新房装修所用电线,一次是11月7日24时许,其在醴陵城区万某正在翻新装修的房屋中,盗走房内拆开未用完的电线7卷,未拆用的电线4卷;一次是在11月9日凌晨1时许,潜入谭某的新房盗走拆开未使用完的电线十几卷以及已经装好的部分墙内电线。两次盗窃,黄某某分别获得730元和900元的赃款,并随即挥霍一空。
谭某发现电线被盗后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于2017年11月29日将黄某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电线共价值6000余元。等待黄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